城市垃圾清运委托合同协议书



为更好地搞好项目建渣垃圾清运管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就项目建渣清垃圾委托乙方清运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委托事项:甲方将所管辖项目(新希望国际、新希望大厦、中鼎国际、塔子山壹号、西区国际、锦官秀城、锦官丽城、堤亚纳河谷、红南港、望津山大院)的建渣清运事项委托给你乙方;
二、协议期限为 年:即从 20xx 年 月 日起至 2025年 月 日止。
三、清运费用及费用支付方式:
1、清运单价: 元/m³(包含但不仅限于税金、运费、到场等);
2、根据合同单价及建渣清运立方数按月度进行结算;甲方在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税点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并确认无误后以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结算上月建渣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清运垃圾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现场核实清运方量且签字确认;
2、有权对乙方的垃圾清运工作提出质疑和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予以改正;
3、在清运过程中,若乙方违规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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