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餐厅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互惠的原则上就珠海市湾仔海鲜街华丰渔港转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
一、甲方同意将现在经营的湾仔华丰渔港餐厅以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的总价转让给乙方。转让资产包括桌、椅、柜、厨房用具、冰箱、冷柜、消毒柜、空调、柴油发电机等(清单附后)。
二、转让总价内不含甲方和员工私人物品,甲方剩余的酒水、燃油、配料等相关货物及甲方原用于租赁房屋的押金。
三、甲乙双方签订转让协议的当天,乙方必须按甲方进货单价或当时湾仔市场(市面)批发价回收第二条甲方所列的酒水、燃油、配料等物品,且于当时列出清单,乙方于三天内向甲方付清相关款项。
四、甲乙双方签名转让协议前,乙方先交给甲方定金贰万元整(¥20000),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餐厅正式移交时,乙方再付壹拾伍万元(¥150000。00),余款叁万元(30000。00)在甲方全部清理完房屋租金,水电、管理费等甲乙双方在办理完房屋租赁合同和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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