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1号)和《xx省教育厅、xx省新闻出版局、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二[]88号)精神,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与合法授权出版者的权益,促进出版业良性可持续发展,特做出如下声明:
(一)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社)系xx版各类教科书的著作权人。
(二)未经社许可,编写、出版、发行配xx版各类教科书使用的教学辅导用书、报纸、杂志,开发、销售配xx版各类教科书使用的电子期刊、电子产品,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的形式使用xx版各类教科书,以及其他未经许可使用xx版各类教科书的行为,均侵犯了社的著作权,社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侵权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三)经社授权的单位,有权在许可使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编写、开发、制作、出版、发行配xx版各类教科书的相关产品,可在其产品上标注“经出版社有限公司授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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