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种植小麦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农十二师头屯河农场 连(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性别 (以下简称乙方》是否职工;
根据《合同法》和《关于深化兵团农牧团场改革的意见(试行)》的规定,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本土地种植租赁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租赁土地面积 亩,条田号 ;
二、租赁土地等级 等;
三、租赁种植年限 年,即从二00 年 月 日至二 年 月 日止;
四、租赁土地收费标准: 年至 年为一个收费段,每年每亩地收缴土地租赁金 元,年合计租赁金 元, 年至 年为一个收费段,每年每亩地收缴土地租赁金 元,年合计租赁金 元。
五、土地租赁金交纳时间:乙方必须在每个租赁年度的三月一日前一次性交清合同约定的当年土地租赁金。愈期不交,按当年应交租赁金总额的日千分之五交纳滞纳金。当年四月一日前未交清土地租赁金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的土地,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自负。
六、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按合同约定自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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