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种植合同书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属于甲方集体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龙山寨林地土地、废弃宅基地及荒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集体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位于荥阳市汜水镇口子村第二村民组龙山寨的林地、废弃宅基地及荒地共计 亩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承包使用年限为年。
三、四至界限及面积:
北至南至
东至 西至 (具体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附图已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四、承包价格:
本合同共有林地 亩,废弃宅基地及荒地 亩,合同期限内每年每亩按500斤小麦标准并参照当年的市场平均价格折合人民币作为土地承包价格。
五、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以现金结算方式一次交清全年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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