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室内灯箱制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下简称“灯体广告”)及安装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
(一)项目名称:
(二)工程范围:制作、安装、维护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时间: 制作、安装工期40天。预计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五)工程总价:人民币 元整 (¥:元),含制作费、维护费用。总价为工程包干价。
二、价款
以上工程总价,包括原有灯体拆除费、原有钢支架防锈及喷漆处理费、新灯体制作费、安装费、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该协议价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三、付款方式
广告画面全部灯体主体工程安装完成付80%的合同价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累计支付至合价款的95%,留取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壹年后付清(无息)。
四、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制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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